作者:小编 日期:2026-08-06 03:25:47 点击数:
近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水平的若干措施》,从优化实施范围、规范招标采购、提高供餐质量、加强食堂管理、强化资金监管、完善评价机制等方面作出规定。2026年秋季学期起,将县城寄宿制学校中的寄宿学生纳入地方计划地区实施范围。同时,逐步将县城寄宿制学校的非寄宿学生和县城其他非寄宿制学校的学生纳入地方计划地区实施范围。
甘肃要求,要严把食材准入关口,全部食材原则上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严禁设置排他性、指向性、不合理条款。鼓励农村学校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模式,统一确定供货主体和服务标准;食材验收实行双人或多人联检验收,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并动态更新食材价格参考库;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对所辖县区食材采购价格进行比对分析;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价格异常偏高的市县进行重点跟踪并适时预警。
甘肃明确,学校食堂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严格落实自主经营制度,不得对外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对目前仍在合同期内的承包或委托经营食堂,合同到期后一律转为自主经营。学校不得单独开设教工食堂,按标准缴纳伙食费,不得挤占补助资金。逐步实现全流程可追溯智慧化监管,全面落实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要结合当地饮食习惯,分学段制定多样化供餐食谱,做到供餐营养均衡、品种多样、动态优化。学校原则上提供完整的午餐(热食),暂时无法提供午餐的可选择加餐或课间餐;只能供应早餐的,可探索“早餐+课间餐”等灵活供餐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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